朱某专门挑选晚上居民外出散步时入室偷盗。2014年9月1日,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朱某提起公诉。
40岁的朱某是个盗窃累犯,2013年5月才减刑释放。出来后,他觉得打工太累,最终还是选择了盗窃这条路。经过观察,他发现不少居民有在晚上散步的习惯,于是他选择在这个时候下手。
2014年4月21日晚9点左右,朱某在某小区转悠时发现有户人家没有灯,他感觉该户人家可能是外出散步了。于是,他利用排水管道攀爬到该户人家楼下车库的不锈钢雨棚上,用手拧开扎紧不锈钢防盗窗活页窗的铁丝,再打开防盗窗爬入室内。此次入室盗窃龙某盗得现金500多元,惠普笔记本电脑一台,经鉴定价值920元。
朱某供述,有些不锈钢防盗窗质地不是很坚硬,他甚至不需要利用活页窗,可以直接用手掰开防盗窗底端,直接钻入。
据查,朱某自2014年2月至4月间,先后在芦淞区、天元区盗窃作案六次,涉案金额8000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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